关于安徽邦立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在我校招标采购工作中弃标行为处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28 点击次数:368 发布人:韩丽丽安徽邦立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在参与合肥工业大学招标采购活动中,拒绝与我校签订合同,书面放弃中标,根据《合肥工业大学供应商管理暂行办法》(合工大招标函〔2021〕7号)第四章第十三条(三)规定,故对该供应商进行如下处理:
将安徽邦立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列入学校供应商违规失信行为名单,禁止其自公告之日起三年内参加学校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的采购活动。
特此公告
合肥工业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
二0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