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政府批量集中采购工作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0-06-30 点击次数:4328 发布人:陈胖胖

校内各单位、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简称《集中采购目录》)等文件要求,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由中央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即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国采中心近期出台了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2020年版)》的通知(网址链接:http://oa.zycg.cn/article/show/548671)和关于变更批量集中采购计划归集方式的通知(网址链接:http://oa.zycg.cn/article/show/548789)。现将学校执行政府批量集中采购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购品目: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复印机和打印设备(采购教学科研用途的设备除外)。

二、工作流程

1、在学校信息门户的采购系统中填报采购申请;

2、提交纸质《合肥工业大学批量集中采购实施计划配送信息表》至行政2号办公楼220室,电子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24006400@qq.com(联系人:施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6290171862901760

3学校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于每月10日前汇总批量集中采购计划,分别报送教育部和国采中心。

上述表格下载地址如下:

http://zb.hfut.edu.cn/sfw_cms/e?page=cms.detail&cid=50066&nextcid=50062&aid=10002642。

三、注意事项

1、国采中心于每月10日前汇总全国各一级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计划,并于次月组织实施采购活动,采购周期约为40~70天左右(春节期间可能再增加1个月)。

2、由于批量集中采购的采购周期较长,建议各单位至少提前一个月以上报送采购计划至学校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

3、校内各单位提交采购计划后可关注国采中心官网公告的采购结果(网址链接http://oa.zycg.cn/td_plcg/index)。

 

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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