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部分高校落实科研设备采购管理“放管服”工作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7-05-17 点击次数:1006 发布人:陈胖胖
合肥部分高校落实科研设备采购管理“放管服”工作研讨会

为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精神,认真落实《关于完善中央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和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6194号)的具体要求, 512日下午,我校组织召开了合肥部分高校落实科研设备采购管理“放管服”工作研讨会。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安徽大学、安徽农业大学等8所高校相关负责人参加了研讨会。

我校总会计师闫平出席会议并讲话。闫平在讲话中指出,高校采购工作要紧紧围绕落实深化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的总体要求,聚焦高校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中的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采购内部控制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做到科研设备采购的全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做好科研设备采购管理“放管服”工作,一是要吃透文件精神,制定好配套文件,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是要提升管理能力,处理好放和管的关系。放不是不管,管不能管死,要创新工作方法,做到放管结合;三是提高服务水平,简化工作流程,淡化“管理”色彩,强化“服务”意识,努力为科研人员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财务部副部长兼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主任陈卫平主持会议。他从制度建设、内控管理和运行机制三个方面介绍了我校落实文件精神的主要做法。

参会人员就各校科研设备采购管理工作中的难点和困惑进行了深入的研讨。最后,大家就共享评审专家平台、共建供应商库、实施高校联采等方面达成了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