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退到期履约保证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5 点击次数:954 发布人:于海艳校内各单位及有关供应商:
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优化营商环境,缓解中小企业的资金成本,根据政府采购最新政策要求及采购文件、合同约定,我单位现就2022年10月31日到期的履约保证金予以清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是2021年10月31日前向合肥工业大学转账的项目履约保证金,原则上用户单位无异议的(用户单位需在供应商提交的《履约保证金退款申请函》上签字盖章),且满足合同中退还条件的,可以全额无息退还至供应商公账。请各供应商向用户单位提交:
(一)《履约保证金退款申请函》(附件1);
(二)《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三)合同复印件。
二、履约保证金已满足退还条件,但未开具《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或开具后丢失的,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银行转账单、反开收据、反开收据说明(模板详见附件2)。
三、对于中标单位信息变更的供应商,需补充提供公司信息变更的证明(如工商局开具的变更登记证明)。
四、总务部采购的工程类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联系用户单位,由用户单位负责办理退还手续。
五、履约保证金在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账户的,供应商可联系用户单位,由宣城校区方用户负责退还。
六、根据学校相关部门的规定,凡是2021年10月31日后转账的项目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联系用户单位,由用户单位办理相关领退手续(领退步骤详见附件3)。
七、2021年10月31日前转账且已到期的项目履约保证金,用户单位或用户单位将双方签字盖章后的材料,集中提交至招采中心,由招采中心统一办理相关退还预约手续。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于海艳、许昕、李倩慧
联系电话: 0551-62901772
QQ群号:650925663
附件:1.《履约保证金退款申请函》
2.《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替代凭证
3.2021年10月31日后转账的项目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
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