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零星修缮工程采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7 点击次数:4278 发布人:于海艳

校内各单位:

近期,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根据总务部提出的需求对2022-2025年度维修改造工程定点单位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因总务部提出的采购需求仅限于“日常维修、突击抢修”经费(经费号:65000-020003),而未包含其他经费。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文件要求,为方便学校其他部门零星修缮工程项目采购,我中心对以下事项予以明确。

对于同一年度、同一经费号下的零星修缮工程采购,通过以下方式实施:

(一)单项或累积金额<2万元,无需提交采购申请,用户单位可货比三家后实施采购;

(二)2万≤单项或累积金额<20万元,需提交采购申请,根据审批的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三)单项或累积金额≥20万元,提交采购申请,由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组织集中采购。

各单位货比三家直接采购时,可以自行决定是否邀请学校“2022-2025年度维修改造工程定点单位项目”的中标单位参与竞争。

 

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

2022年9月7日